“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
发布单位:       判决日期:     整理者:窦振东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及十大提名案件
2022年1月22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活动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示范引领作用,用公正审判凝聚人心,以司法裁判引领风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目次

一、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
二、侵害英烈名誉 荣誉刑事第一案
三、“10·18”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
四、百香果女童被害案
五、中国证券集体诉讼第一案
六、民法典“自甘冒险”适用第一案
七、“人脸识别”第一案
八、吴春红申请再审无罪赔偿案
九、种子套牌侵权纠纷案
十、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

这是金融领域一起触目惊心的腐败大案,赖小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判处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小民之所以因贪腐而被处以极刑,判决书中四个醒目的“特别”给出了答案: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经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从2008至2018十年时间里,赖小明收受、索取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元,是迄今为止人民法院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贪官。

赖小民不但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而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具有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等多项依法从重情节,赖小民的绝大部分受贿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为了满足个人的贪欲,赖小民违背国家政策,参与一些明令禁止国有金融机构涉足的项目,最终导致一些巨额投资放债业务出现问题,资金难以收回,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秩序造成严重侵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金融风险,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法院认为,赖小民到案后,虽然有重大立功表现,但赖小民的四个“特别”,使其具有的“重大立功表现”情节不足以从宽处罚。赖小民提起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巨贪伏法、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