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罪(第110条)
间谍罪(第110条)
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2019年6月29日 )
2019/6/29
2
(全国人大)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
2019/6/2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14/11/1
相关案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23/7/1
2
《人民司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操作规范
201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