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第262条之一)
 
     
 
    拐骗儿童罪(第262条)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第262条之一)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六)】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七】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4/1
2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2019/5/15
3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注意:2020年12月23有新修正)
 2004/5/1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