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期间问题的电话答复(2013年1月18日废止,已被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代替)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施行日期:1990/7/11    整理者:窦振东    上传时间:2022/4/12 16:51:24  阅读:438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你庭的电话请示收悉,关于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期间可否顺延的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即: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