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余××利用他人遗忘在ATM 机内已输好密码的信用卡取款的行为如何定性请示一案的批复(月\日欠准确)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施行日期:2017/12/31    整理者:窦振东    上传时间:2023/5/6 15:54:02  阅读:638

              〔 2017〕最高法刑他3371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被告人余××利用他人遗忘在ATM 机内已输好密码的信用卡取款的行为如何定性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被告人余××利用他人遗忘在ATM 机内已输好密码的信用卡取款的行为倾向于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此复。


   本法涉及的罪名:盗窃罪(第264条) 诈骗罪(第266条)侵占罪(第270条)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