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四川省高院、省检察院 施行日期:2014/4/17 整理者:窦振东 上传时间:2015/2/28 15:05:39 阅读:1174
四川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在5万元以上的。
本法涉及的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