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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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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施行日期:2026/7/7
整理者:窦振东 阅读: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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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6年第58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甲氧依托咪酯等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6日
附件: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增列品种
第二类
序号 中文名 英文名 CAS号 备注
1 甲氧依托咪酯 Methoxyethyl 1567838-90-7 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甲氧依 Etomidate 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
2 乐瑞托咪酯 Lorotomidate 2093287-60-4 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乐瑞托 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
3 索安非托 Solriamfeto l561069-23-6
原文链接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ggtg/ypqtggtg/20260707142323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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