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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施行日期:2001/5/26    
整理者:   阅读:2695

          最高人民法院适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1]16号  (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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