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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淫秽电影鉴定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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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公安部
施行日期:1996/12/5
整理者:窦振东 阅读:2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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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关于淫秽电影鉴定问题的批复 (1996年12月5日 公复字〔1996〕11号) 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淫秽电影鉴定问题的请示》(皖公明发〔1996〕1736号)收悉。经研究并商广播电影电视部同意,现批复如下: 1.根据我国《电影管理条例》,所有中外电影片均需经我国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才可公映,否则是非法的,应依法严厉打击。 2.对办案中查获的淫秽影片,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鉴定。对于认定不准或有争议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省级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共同鉴定。 3.公安机关参加对淫秽电影的鉴定,应指派2至3名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的同志负责,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参加,严禁借鉴定之机扩大观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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