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288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288条)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原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两篇解读)
 2019/9/4
2  (最高法)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问题的答复(月、日欠准确)
 2018/12/31
3  (两高)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7/1
4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6/12/19
5  (两高四部)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2016/9/23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11/1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5/24
     
 
 
    相关案例:  
 
1 刑事司法协助所获“境外证据”如何适用  2021/4/6
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应包含“或许知道”  2020/9/23
3 [第1227号]李雄剑等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2018/5/31
4 [案例库2023-05-1-258-001]李某剑等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行为的定罪处罚问题  20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