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移交工作的通知
 2023/6/29
2  (两高三部)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2018/6/20
3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1/1
4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罪名已变动,仅作参考)
 1987/11/27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