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移交工作的通知
2023/6/29
2
(两高三部)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2018/6/20
3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1/1
4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罪名已变动,仅作参考)
1987/11/27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