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
第四百二十四条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2019年6月29日 )
2019/6/29
2
(全国人大)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
2019/6/29
3
(一高一部)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13/3/28
4
(总政)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2013年3月28日废止)
2002/10/3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1997/10/1废止)
1982/1/1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