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两高两部)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附典型案例)
 2020/4/23
2  (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7/1/1
     
 
 
    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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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786号]适用减轻处罚情节能否减至免予刑事处罚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