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废物罪(第152条第2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条) 走私废物罪(第152条第2款)
第一百五十二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度物和气态度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四)】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四)】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
2024/12/1
2
(两高三部)关于打击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21/12/14
3
(最高法)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1/1
4
(两高一部)关于敦促走私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2019/7/6
5
(两高一部)关于敦促走私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2019/7/6
6
(两高)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1/5
7
(两高)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定罪量刑标准》)
2014/9/10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失效时间】2014-9-10
2006/11/16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走私案件涉案财物处理规定的通知 (已废止)
2006/4/30
10
(两高一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2/7/8
11
(最高法)关于对海关监管现场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认定既遂、未遂问题的函(盼您能提供原文,微信:drxsfd)
2000/7/30
12
(两高)关于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2002/2/25废止)
1993/8/23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惩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2013年1月18日废止)
1992/9/25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1997/10/1废止)
1988/1/21
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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