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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68条第2款)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368条第1款)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68条第2款)
  第三百六十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犯罪数额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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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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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维护:窦振东 程序开发:孙百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