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第243条)
 
     
 
    诬告陷害罪(第243条)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公安部)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2023/5/19
2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信访工作条例
 2022/5/1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4/1
4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2019/5/15
5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注意:2020年12月23有新修正)
 2004/5/1
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乡镇村民小组长能否成为报复陷害罪主体问题的复函(2013年1月18日废止,刑法及相关解释已有明确规定)
 1990/10/12
     
 
 
    相关案例:  
 
1 怎样区分诬告陷害与错告  2020/5/27
2 [第98号]被害人在向司法机关报案时故意夸大犯罪事实并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如何定罪?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