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第2款)
 
     
 
    妨害作证罪(第307条第1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第2款)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两高)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理解与适用)
 2021/8/11
2  (一委两高两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
 2019/10/20
3  (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理解适用及论文3篇)
 2018/1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11/1
     
 
 
    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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