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第2款)
妨害作证罪(第307条第1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第2款)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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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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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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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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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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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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