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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2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2条)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二)】

    (原刑法条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338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第339条第1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第339条第2款)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0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341条第1款)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341条第1款) 非法狩猎罪(第341条第2款)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2条)非法采矿罪(第343条第1款)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第344条) 盗伐林木罪(第345条第1款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2023-8-15】(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林地“毁坏”:

  (一)在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修路、硬化等工程建设的;

  (二)在林地上实施采石、采砂、采土、采矿等活动的;

  (三)在林地上排放污染物、堆放废弃物或者进行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被严重污染或者原有植被、林业生产条件被严重破坏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公益林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商品林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的公益林地、商品林地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

  (四)二年内曾因非法占用农用地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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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25】(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注意:2011/11/21补充规定)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七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数量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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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立案标准犯罪数额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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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理解与适用) (2023/8/15)
2 (十五机关)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2022/10/28)
3 (十四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2022/4/26)
4 (最高法)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2022/1/20)
5 (最高法)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2022/1/1)
6 (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11/1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2020/1/1)
8 (二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19/5/9)
9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2018/6/14)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11/22)
11 (最高法)关于个人违法建房出售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11/2/16)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土地)(2009年修正) (2009/8/27)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修订版) (2009/8/27)
14 (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注意:2011/11/21补充规定) (2008/6/25)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8月15日废止) (2005/12/30)
16 (国土资源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2005/8/31)
17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6/22)
 
  相关案例:
1 (最高法)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  2024/1/1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21/9/1
3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土地性质的认定  2021/4/30
4 [第1398号]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将村山坡林地承包给村民作为墓地使用的定性  2020/12/3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020/11/29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0年版】  2020/7/1
7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2020/3/5
8 【第445号】 非法占用园地、改变园地用途的能否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201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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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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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修订)  2007/11/1
13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003/6/11
14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  2002/5/9
15 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02/4/19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修订)  1999/1/1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  19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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