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本站域名(PC):www.drxsfd.com
请输入法规标题中或罪名中关键字: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180条4款)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180条4款)
    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修正案七)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修正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刑法修正案】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七】
 

 

立案标准:

【2022-5-15】(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后附“新旧标准对照表链接”)
     第三十一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

(三)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

(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出售或者变相出售未公开信息等方式,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

(二)因证券、期货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三)二年内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全文>>>


【2010-5-7】(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注意:侵犯商业秘密罪,2020-9-17有新规定在后) (2022年5月15日废止)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三十六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全文>>>

  各省立案标准犯罪数额及相关规定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3/12/15)
2 (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后附“新旧标准对照表链接”) (2022/5/15)
3 (两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2021/7/6)
4 (一高一委)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2020/11/6)
5 (最高法)人民法院依法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2020/9/24)
6 (最高法)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2020/8/8)
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 (2020/7/22)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3/1)
9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理解与适用) (2019/7/1)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8/31)
11 (两高)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6/1)
12 (两高)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4/16废止) (2012/3/14)
13 (最高法)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22年5月15日废止) (2010/6/21)
14 (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注意:侵犯商业秘密罪,2020-9-17有新规定在后) (2022年5月15日废止) (2010/5/7)
15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2001/1/21)
 
  相关案例:
1 (最高检)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23/7/31
2 (两高两部)关于印发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2/9/8
3 经济犯罪认定的思路与方法  2020/12/31
4 王鹏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检例第65号)  2020/3/2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2020/3/1
6 [第758号]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被动获悉内幕信息的,能否认定为“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2019/10/3
7 [第735号]如何确定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建议他人买卖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行为如何定性以及如何区分洗钱罪与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  2019/10/3
8 [第756号]因获取让壳信息而指使他人购买让壳公司股票。后借壳公司改变的,是否影响内幕信息的认定  2019/10/3
9 [第757号]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人员的认定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把握  2019/10/3
10 [第920号]对利好型内幕信息公开后继续持股未卖的,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如何认定  2019/9/14
11 刑民交叉视野下互联网金融犯罪的证据认定  2019/3/21
12 “违法所得”概念的界定和司法认定  2018/7/4
13 [案例库2023-03-1-121-001]胡某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对“交易巧合”无罪辩解的审查  2018/3/23
14 宽严相济在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的具体贯彻  2016/8/18
15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2016/8/11
16 [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2016/6/30
17 [第1020号]在数额犯中,行为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并存且分别构成犯罪的,如何准确量刑  2015/7/31
18 [案例库2016-18-1-121-001]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2015/1/1
19 [第941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司法认定中的证据和法律问题  2014/1/30
手指长按上面的二维码,请关注我们的公众帐号,您将第一时间得到新法规。

法规维护:窦振东 程序开发:孙百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