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第280条第2款)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第280条第3款)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
(原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理解与适用”)
2018/12/1
2
(最高检)《关于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如何适用法律的请示》的答复意见
2016/3/1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11/1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4月9日废止)
2000/12/11
5
(两高一部)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
1999/6/7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9/1
7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辆案件的规定
1998/5/8
相关案例:
1
[第582号]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的如何定罪处罚
201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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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机动车号牌是否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2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