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刑法适用的变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九十一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第九十二条 【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四条 【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九十五条 【重伤】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第九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之含义】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第九十七条 【首要分子的范围】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第九十八条 【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第九十九条 【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第一百零一条 【总则的效力】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9年修正)
 2009/8/27
2  (最高法)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2005/8/11
     
 
 
    相关案例:  
 
1 被害人基于不法意图被骗的财物不予发还  2022/10/1
2 任润厚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案(检例第130号)  2021/12/9
3 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如何认定  2021/11/25
4 ​罗开卷:“三步骤”认定国家工作人员  2020/3/31
5 [第422号]已办理退休手续依然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仍构成挪用公款罪主体  2019/10/6
6 [第510号]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原国企中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如何认定  2019/10/4
7 [第642号]如何理解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2019/10/4
8 (第1140号)如何处理以威胁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及司法实践中对“重复供述”如何采信  2019/8/29
9 (第1123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干问题  2019/8/28
10 [第1275号]牛旭旭、张延明、郭华涛等人绑架案——对多人共同致死一人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如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死刑政策?  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