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修正案九】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刑法修正案九】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原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2012-5-16】(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第六条[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数量达到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买卖两种以上制毒物品,每种制毒物品均没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按前款规定的立案追诉数量比例折算成一种制毒物品后累计相加达到上述数量标准的,应予立案追诉。
   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本条规定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
(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二)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三)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向无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或者明知购买者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向其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五)以其他方式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依法能够办理只是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不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追诉。
   为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预备)立案追诉。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明知他人实施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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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6】(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立案标准:

   第五条[走私制毒物品案(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
(二)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
(三)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
(四)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
(五)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哌啶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六)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
(七)乙醚、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四百千克以上;
(八)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相当数量的。
    非法运输、携带两种以上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每种制毒物品均没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按前款规定的立案追诉数量比例折算成一种制毒物品后累计相加达到上述数量标准的,应予立案追诉。
    为了走私制毒物品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预备)立案追诉。
   实施走私制毒物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查获了易制毒化学品,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明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或者非法买卖,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改变产品形状、包装或者使用虚假标签、商标等产品标志的;
(二)以藏匿、夹带、伪装或者其他隐蔽方式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查的;
(三)抗拒检查或者在检查时丢弃货物逃跑的;
(四)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的;
(五)选择不设海关或者边防检查站的路段绕行出入境的;
(六)以虚假身份、地址或者其他虚假方式办理托运、寄递手续的;
(七)以其他方法隐瞒真相,逃避对易制毒化学品依法监管的。
    明知他人实施走私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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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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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六部委)关于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2024/9/1
2  (三部委)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2024/6/16
3  《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
 2023/12/1
4  (三部委)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3/10/1
5  (三部委)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3/7/1
6  (最高法)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23:昆明纪要)
 2023/6/29
7  (两部委)关于加强曲马多复方制剂等药品管理的通知
 2023/5/22
8  (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
 2023/2/3
9  (国家禁毒委)氟胺酮和7种合成大麻素依赖性折算表
 2021/11/12
10  (六部委)关于将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酰胺、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苯乙腈和γ-丁内酯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2021/8/16
11  (三部委)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2021/7/1
12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2021/5/28
13  (三部委)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
 2019/9/1
14  (国家禁毒办)关于防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制毒物品违法犯罪的通告
 2019/8/1
15  (最高法2019典型实例)有长期吸毒史,持刀杀死邻居夫妇2人,罪行极其严重
 2019/6/26
16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收集与审查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9/5/1
17  (三部委)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2019/5/1
1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
 2019/4/30
19  (禁毒委)3种合成大麻素依赖性折算表
 2019/1/16
20  (公安部)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
 2018/10/31
21  (三部委)关于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2018/9/1
22  (六部委)关于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 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2018/2/1
23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2017/11/6
24  (禁毒委)100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依赖性折算表
 2017/10/20
25  (三部委)关于将N-甲基-N-(2-二甲氨基环己基)-3,4-二氯苯甲酰胺(U-47700)等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2017/7/1
26  (三部委)关于将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2017/3/1
27  (两高)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1/5
28  (两高一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7/1
29  (禁毒委)10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依赖性折算表
 2016/6/24
30   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
 2016/5/19
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4/11
32  (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16/2/6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11/1
34  (三部委)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
 2015/5/1
35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2014/3/31
36  (三部委)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药监药化监〔2013〕230号)
 2014/1/1
37  (最高法)关于被告人对不同种毒品实施同一犯罪行为是否按比例折算成一种毒品予以累加后量刑的答复
 2009/8/17
38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9/6/23
39  (最高法)关于审理若干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导意见
 2006/8/31
40  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订)
 2005/11/1
41  (食药局)非法药物折算表(海洛因)
 2004/10/1
42  公安部关于认定海洛因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2/6/28
43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南宁会议) (2023/6/29不再适用,新出台云南纪要)
 2000/4/4
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月18日废止)
 1994/12/20
45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正确理解和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电话答复(2013年1月18日废止, 已被刑法规定代替,答复不再适用)
 1992/1/11
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月18日废止)
 1991/12/17
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严惩毒品犯罪分子的通知(2013年1月18日废止)
 1991/1/3
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7年10月1日废止)
 1990/12/28
49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毒品犯罪问题的电话答复(2013年1月18日废止,已被刑法代替)
 19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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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最高法2019典型实例)非法利用网络平台组织视频吸毒,依法惩处  2019/6/26
26 (最高法2019典型实例)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依法惩处  20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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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最高法2019典型实例)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任意冲撞,并撞击执行公务的警车,依法惩处  2019/6/26
29 (最高法2019典型案例)纠集多人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2019/6/26
30 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2019/6/26
31 (最高法2019典型案例)对取证瑕疵能够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依法采纳相关证据  2019/6/26
32 [案例库2024-06-1-360-001]陈某涛等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中犯罪形态的认定  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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